日前,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原三级调研员王炳银涉嫌受贿一案,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炳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炳银利用担任三都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贵州检察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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