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2024-08-03
吉林省分时电价政策将调整!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根据当前吉林省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优化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 9:00 — 11:30、15:30 — 21:00(共 8 小时),其中:尖峰时段 1 月、7 — 8 月、11 — 12 月 16:00 — 19:00(共 3 小时)

平时段 6:00 — 9:00、11:30 — 12:30、13:30 — 15:30、21:00 — 23:00(共 8 小时)

低谷时段 23:00 — 6:00、12:30 — 13:30(共 8 小时)

二、电价浮动比例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 55%;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5%。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

(二)根据吉林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情况,结合新能源发展、政策执行效果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快用电计量装置和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

(三)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78 号)执行。

本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新能源 高峰 效果 基金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