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2 日,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原三级调研员王炳银受贿一案。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 , 被告人王炳银利用担任三都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相关单位人员在电教设备、图书采购以及在建设项目审计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 134 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炳银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炳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炳银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 50 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 独山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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