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学帮 2024-09-10
关注!事关花溪区民办学校2023-2024学年度办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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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 年 4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1 号修订)、《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 号)及《花溪区全面推进民办学校办学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更好地加强花溪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花溪区教育局 2024 年 7 月底开展了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2023-2024 年度办学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学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应参加办学评估的民办学校共 219 所,其中有 13 所学校未参加办学评估(6 所准备注销、3 所暂停办学、1 所转公办,3 所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年检),实际参加办学评估的学校为 206 所。此次评估大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及时报送年检材料,大部分民办学校都能依法依规进行办学,对教师开展了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的相关学习,管理逐渐规范,招生广告宣传没有夸大、虚假等现象,学校能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安全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能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出现的问题也能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违规办学方面

学校缺乏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举办者对承担学校责任的意识薄弱,个别幼儿园和机构存在违规收费现象,退费投诉时有发生;同时还存在私自变更举办者或办学地址行为。

(二)管理方面

部分学校管理不够规范,如合同过期没有及时更新,与家长签订的电子版合同没有盖公章、章程没有及时更新,机构教师对系统的操作不够熟练等。部分学校对教师的培训较少,教师在面对家长时缺少沟通的方法与技巧。

(三)教育教学方面

部分幼儿园有小学化倾向;小型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流动大,校舍局限性强,学校的教学成绩不够理想。

(四)资金监管方面

部分幼儿园开户后未及时存入监管资金;部分中小学因之前与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未在合作银行开户;家长及机构对使用 app 购课比较排斥,教师对系统操作不够熟练,导致购课率较低,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在开具收据或发票时未将明细写清楚;在退费方面,也未能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退费政策执行,有群众投诉现象发生。

三、年检结果

本次应参加办学评估的民办幼儿园 117 所,其中市级示范免检 3 所、县级示范免检 29 所、优秀等次 4 所、合格等次 74 所,基本合格等次 2 所;3 所未参加办学评估,认定为不合格;2 所准备注销。应参加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中小学共 18 所,其中合格的 17 所,1 所已转公办。应参加年检的校外培训机构 84 所,其中优秀等次 3 所,合格等次 67 所,基本合格等次 7 所;3 所未营业,4 所准备注销。

四、年检结果处理

根据年检工作要求,对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及未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自公示之日起),整改结束向区教育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区教育局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检,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明年年检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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