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2 日,记者注意到,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拍卖标的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 4.2 元,市场价 6 元,拍卖信息特点备注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
该拍卖预告很快吸引了部分网友关注,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还有这样的低价商品。
记者通过检索相关执行信息了解到,该大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 500 万元人民币和 172.5 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元人民币。
22 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被执行人之一陈先生,他无奈地表示,目前企业破产,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希望未来能够努力改变现状。
记者注意到,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曾成功拍卖过 4.08 元的过期玻璃水、5 元的体重秤、7 元的洗菜盆等物品。
网友评论
@俊南:支持,有什么就拍卖什么。
@D.:看着还像是喝过的。
@阿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大尾鲈鳗:这是真的啥都没有了。
@问天:这种拍卖有意义吗?
来源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编辑 周欢 /编审 邓文盈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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