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 4 家网约车平台企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现撤销以下 4 家企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证件宣告作废。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 海南省鹰图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如嘀出行)
2. 赣州市汉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e 路合乘)
3. 福建省保交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保交出行)
4. 四川省战狼客运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蓉橙出行)
来源: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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