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6 日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西安市高新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按照《西安市功能体系与布局规划》,西安市高新片区分属古都核心功能承载区、南部高新技术与科教集聚区、国家科学与科技创新中心引领区三大功能区。北至科技路,南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太白南路、西沣路,西至西咸新区、鄠邑区边界,衔接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290.14 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编制面积约 180.38 平方公里,共划分 48 个单元,其中重要发展单元 21 个、新增建设单元 5 个、城市更新单元 5 个、一般单元 17 个。
二、目标定位
发挥 " 双中心 " 核心区支撑引领作用,打造科技自立自强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围绕秦创原 " 一总两带 " 建设总格局,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带动区域协同发展,打造创新驱动、产业先行、全龄友好、宜居宜业的 " 科创高新、实力高新、品质高新、幸福高新 "。
三、空间结构
规划以 " 核心平台引领、东西轴带协同 " 为核心,形成 " 两港带动、三区协同 " 区域发展格局,北合西咸、东联长安、西衔鄠邑,围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打造信息港,与城市客厅共同构成高水平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创新港 - 软件城 - 总部城的创新引领轴及鄠邑渼陂科技新城 - 双中心承载区 - 城市客厅 - 信息港 - 长安大学城 - 航天城的丝路科技轴联动,激发高新区与西咸新区、鄠邑区、长安区的跨区域协同。
四、规划依据及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 号)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功能传导与引领作用,片区层面突出对上位规划底线管控和总体要求的传导落实,优化细化片区功能布局和用地方案;单元层面侧重以产业园区、产业街坊理念指引产业单元的发展,提升新质生产力,生活单元围绕人民需求,匹配人口容量,按照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对单元内各项设施进行增补优化。同时,加强对单元内可利用空间的布置以及重点项目的实施指引。
五、用地布局
西安市高新片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 23.76 平方公里,工矿用地约 51.77 平方公里,仓储用地约 1.39 平方公里,居住用地约 35.19 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约 10.02 平方公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 16.39 平方公里,交通运输用地约 37.09 平方公里,公用设施用地约 2.07 平方公里,混合用地约 1.76 平方公里,特殊用地约 0.21 平方公里,留白用地约 0.53 平方公里,陆地水域约 0.20 平方公里。
六、道路系统结构
西安市高新片区规划路网整体呈方格网布局,打造级配合理、疏密有致的道路系统,形成 " 二十横十八纵 " 的骨架路网体系。
二十横:科技路、科技二路 - 天谷四路、科技六路、科技八路、丈八西路、锦业路、锦业二路、西部大道、韦斗路(纬二十路)、纬二十六路、纬三十二路、纬三十六路 - 灵台路、兴隆一路、兴隆路 - 灵韵北路、西鄠路、西太公路 - 纬十路、规划路 - 东西八号路、G211、秦岭大道、关中环线公路 S107。
十八纵:太白南路、高新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四路、丈八六路、西三环 - 西太路 - 兆元路、云水一路 - 经二十二路、云水四路 - 经三十八路、云水八路、经三十二路、经四十四路、沣泾大道、灵秀西路、正太路 - 草堂大道、沣渭大道、大庞路。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 30 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联系电话:029-89504545
电子邮箱:XAGXGTKJXXGH@163.com
联系人:倪工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9 月 26 日
附件:西安市高新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图
来源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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