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5 日,陕西中拍拍卖有限公司发布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公告,详情如下: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38620 股股权,参考价为 1621 万元(约 2.37 元 / 股),竞买保证金 200 万元;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享受原股东待遇。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联系我公司进行标的现场踏勘及详情咨询。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10 时。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四、拍卖方式:价高者得的增价拍卖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竞买人须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之前在 " 中拍平台 " 注册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法人凭营业执照、自然人凭身份证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保证金实际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陕西中拍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7910000010120100713453
3. 实名认证路径:
登录 " 中拍平台 " 网站(https://paimai.caa123.org.cn/)——实名认证,具体步骤详见《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拍卖按标的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2.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标的权证变更、登记和过户等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标的无法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抵做成交价款,剩余成交款项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4.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标的,若买受人不按约定及时交接标的,自约定交付之日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前,无权要求委托人移交标的。
5.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郑女士 19992851208 15249297757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16 号泰华金贸国际 8 号楼 3 层 302 室
陕西中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
来源 / 陕西中拍拍卖有限公司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