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1 日,长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春人!明起开始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为准确及时监测和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经国家统一抽样,2024 年吉林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涉及全省所有县(市、区)、603 个乡(镇、街道)、1125 个村(居)委会,共 5 万户、约 12 万人。
调查标准时点
2024 年 11 月 1 日零时。
现场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1 日— 11 月 20 日。
调查范围
被抽选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调查登记对象
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抽中住房内登记的人包括:
(一)10 月 31 日晚居住在本住房的人(长期住本住房,10 月 31 日晚临时外出,如值班、出差、住院、旅游等,视同在本住房居住;长期住校的初中、小学学生在本住房登记);
(二)户口在本住房,10 月 31 日晚未居住在本住房的人;
(三)抽中住房内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死亡的人口也要登记相关项目。
调查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工作情况、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将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现场登记,或者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登记。
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
特别是被抽中的住户
积极支持配合 !!!
来源:吉林省统计局、长春发布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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