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2024-11-02
西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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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 日,西安秦华燃气发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通知,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4-2025 年度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4】20 号)文件,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西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通知指出,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销售价格 2.20 元 /m³;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20 元 /m³;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2.93 元 /m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 3.37 元 /m³,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由城燃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 + 配气价格(0.7 元 /m³)的原则确定。

来源 / 西安秦华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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