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新闻 | 湖北 2024-11-25
敢举报局长?!四川一主任科员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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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信访局原副主任科员王荣华,因为 " 参与 " 举报局长,被判 " 敲诈勒索 " 入狱 4 年。王荣华出狱后,提起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

2024 年 11 月 12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王荣华的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驳回了他的申诉。

外派工作期间补助标准降低

2010 年 3 月 31 日,王荣华时任南充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被派往成都上挂省信访局,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按财政规定,王荣华的补贴上限为每天 230 元。

2011 年春节前夕,时任信访局局长的廖先民主持局长办公会,认为驻成都人员过多,决定原上挂人员刘某继续上挂,王荣华返回南充市信访局上班。

王荣华向顶端新闻记者介绍,分管领导在通知他时未提及待遇的具体变化," 只说一年少四五千块钱 "。

王荣华当时的工作证 / 受访者供图

2011 年 4 月,廖先民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王荣华因仍在省信访局上挂,议定按每天 26 元的补助标准报销。

王荣华称,自己发现补助报销标准有变更,但迫于经济压力,领取了部分报销。

结束省信访局工作后,王荣华向有关部门反映,单位降低他出差报销标准问题。工作期间,王荣华被他人打伤,也因此向单位申请认定公伤和公伤补助。

2014 年 10 月 15 日,廖先民邀请多部门工作人员商议,认为王荣华受伤不属于公伤。但考虑到单位稳定,南充市信访局仍出具材料,同意认定他为因公负伤,配合王荣华的评残申请。

四川省民政厅不予评定王荣华的伤残等级。2015 年 5 月 10 日,南充市信访局依据民政部门的审核,补助王荣华 48060 元出差费。廖先民在结算单上批注称,经双方平等协商,此为终结解决方案,王荣华承诺不再因此主张诉求。王荣华在结算单上签字。

王荣华对顶端新闻记者称,自己签字只是确认领取了部分费用,并未承诺不再主张诉求。2016 年 1 月 20 日,他还致信市委政法委书记反映自己的诉求。

举报与借款

王荣华回忆称,2018 年 2 月,南充市信访局员工彭劲松向市纪委举报单位内部问题。

王荣华称,彭劲松是单位的出纳,掌握着职工的报销凭证,邀请他一起举报。在彭劲松的证言中,王荣华得知他的举报行为后,要求一起举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彭劲松,未收到回应。

2018 年 4 月初,王荣华二人一起到四川省纪委,举报南充市信访局领导干部。王荣华称,4 月 18 日晚,他和彭劲松发现同事在修改报账发票,担心主要证据遗失,二人连夜前往北京举报,并通过微博发布举报信息。

为避免遭截访,王荣华向中纪委递交材料后,才透露自己的行踪。

王荣华回到南充市后,与南充市信访局原局长王林有过多次接触。" 王林一直希望我们不要再告了,他主动提出要把我以前没报的账报了,还说给我解决一些生活困难问题。"

2018 年 5 月 13 日,王荣华给王林发信息称,自己想先借支个人差旅费的伤残补助金," 需要钱还账 "。王林同意。

王荣华与王林微信聊天记录 / 受访者供图

2018 年 5 月 30 日,王荣华收到 " 市群工局 " 转来的 " 支王荣华差旅费补差 "3 万元 ;6 月 4 日,王荣华收到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转来的 " 医疗救助款 "2 万元 ;6 月 14 日,收到单位账户转来的 " 预支补发王荣华差旅费 "5 万元。

王荣华告诉顶端新闻记者,其中两项差旅补助的 8 万元,是他未完全发放的上挂补助和公伤补助金,属于提前借支。另外 2 万元,是王林主动帮他申请的救助款。

领取差旅补助后,王荣华向单位借支了多笔钱款,共计 22.9 万元。

王荣华称,向单位借钱、领慰问金,他都写了借条,经王林签字同意。他向单位借款 22 万元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女儿到美国治病花了 100 多万元,他自己每月也需花费 9000 元左右的药费。另外的 0.9 万元,是王林为其争取的职工生病慰问金。

但在庭审过程中,王林的签字是否受到胁迫,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引述,2018 年 8 月 1 日,王荣华以看病用钱等为由,提出向单位借款 20 万元。王林在借条上签署 " 经研究同意借支 "," 究 " 与 " 同 " 之间有很小不易辨认的近似 " 不 " 字。王林签字后不久,单位向王荣华转账。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林表示,他是在王荣华的胁迫下在借条上签字。签字后,他还通知副局长暂停支付 1 万元以上的款项。后又因受到胁迫,他取消暂停支付的规定。

王荣华向单位借支 20 万的借条,有王林签字 / 受访者供图

反复变更的三份报告

对于王荣华差旅费报销和公伤认定,南充市群众工作局先后出具了三份说明,一再推翻上一份材料中的结论。

2018 年 4 月 22 日,南充市信访局向市纪委报告称,王荣华上挂省信访局,当年报销按文件执行。2015 年为维护社会稳定,息事宁人,对王荣华上挂的 14 个月中的 8 个月按每天 230 元的标准报销。

此报告上交后半个月,南充市信访局又开出一份 " 关于王荣华问题的最终报告 ",认定此前所做的报告调查不深入。" 最终报告 " 提出,王荣华上挂省信访局承担劝返信访群众任务,下欠他六个月差旅费。另外,王荣华 " 因公负伤 ",应向他支付 7 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待遇和后续治疗费用等。

王荣华提供的录音显示," 最终报告 " 出具的前一天,他出席南充市信访局班子成员会议,王林在现场确认王荣华属于公伤。王林还认为,另一位同志上挂期间补贴标准为 230 元," 两人的待遇应该一样 "。

但王荣华被捕后," 最终报告 " 又被南充市信访局推翻。2019 年 7 月 22 日,南充市信访局出具第三份说明称,该报告是在王荣华的胁迫下,按其口述出具,报告内容不实。

王荣华被开除公职 / 受访者供图

因 " 敲诈 " 单位获刑四年

2018 年 8 月,王林向警方报案。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以 " 敲诈勒索 " 对王荣华定罪调查。2019 年 10 月,王荣华被逮捕。

2021 年 10 月 29 日,南充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王荣华不服判决上诉。王荣华认为,自己作为公民,有权利对单位和领导监督,通过网络平台举报,不构成敲诈勒索。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王荣华在微博上发布市信访局负面信息,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挟市信访局局长,连续强行索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认定王荣华强行索取财物总计 396000 元,其中既遂 309000 元,未遂 87000 元。

2022 年 12 月 29 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0 元,同时判处王荣华向南充市信访局退赔 89100 元。

王荣华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受访者供图

2023 年 6 月 12 日,南充市信访局党组认为王荣华严重违纪违法,给予他开除党籍处分。同日,南充市信访局办公室决定给予王荣华开除公职处分。

对于王林的举报问题,南充市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经核查,对王林的多个举报不属实。但市信访局存在虚开发票报销的问题,王林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荣华提供的录音显示,南充市纪委公开宣读处分中,王林为平息信访举报,直接借支 3 万元," 违规同意将公款 27.9 万元借给个人 "。2019 年 2 月,免去王林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任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审判决后,王荣华不服判决提起申诉。王荣华认为,法院认定他实施要挟、威胁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3 年 6 月 15 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王荣华的申诉。

王荣华出狱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2024 年 11 月 12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荣华的申诉称,王荣华以在网络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方迫于负面信息将会造成的舆论影响,决定由单位向他支付相关款项。王荣华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11 月 21 日下午,王林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已经对王荣华做出判决,驳回了他的申诉,具体情况以法院判决为准。" 作为单位领导,我跟他没有冤仇,我怎么可能去整他。" 王林称,受到王荣华网络举报,他和家人承受着很大压力,自己也会聘用律师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

11 月 21 日,南充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顶端新闻记者表示,王荣华涉嫌敲诈勒索案已由法院审理完结,具体情况以判决为准。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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