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位张女士
在网上订购了一只玉手镯
可收货之后却很不满意
认为颜色和自己想要的差别太大
想要退货却遭卖家拒绝
家住西安南郊的张女士对玉石一向非常喜爱,尤其是玉手镯更是几近痴迷,经常会光顾玉器专卖店,有时也会在网店购买。
2023 年 6 月,张女士在一家网购平台上的店铺广告中看中了一块玉石毛料,从专业角度来看,玉石的种水、色泽、质量都让张女士非常满意,决定在这家网店用这块玉石毛料订做一枚手镯。而商家也承诺,玉石上中心位置的棉可以避开。
最终张女士付款一万多元,商家制作了手镯,并将成品手镯的照片视频发给了张女士。至此张女士都非常满意,直到手镯到货后,才发现买家秀和卖家秀区别很大。
法官:" 张某收到了商家发来的手镯,发现该手镯与某商家提供的图片、视频差距极大,在一些角度下呈现出很深的灰色,认为与商家宣传中提到的 " 冰色不灰 "" 淡蓝色透明状 " 严重不符。随后张某便与客服进行了沟通,但客服认为网络购买的货物会存在一定色差,张某在网购时对此应当知晓,故拒绝向张某退款,因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退还其货款。"
收到货之前商家发给张女士的效果图上,玉手镯的质地透亮、水润充足、主色淡蓝,所带的棉也基本裁完,可收货之后张女士坚定认为手镯色泽偏差太大。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手镯进行了现场拍照,该手镯在不同的光线角度所呈现的颜色各不相同,出现了蓝色、淡蓝、淡灰,甚至略有发乌的颜色,可见在不同环境、不同设备所拍摄的图片都会出现色差。
法官:" 该案审理中张某当庭展示了手镯实物,与商家所提供的参考图片并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需要全面了解货品的真实情况,而该玉石商家宣传手镯的过程中,使张女士有了并不准确的判断。法院判令,张女士可以退货。
法官:" 因商家在向张某销售该手镯时,介绍该手镯为 " 冰晴蓝 " 色,但并未如实告知张某手镯实物会在不同角度存在明显色差,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据此判决张某向商家退货,商家向张某退还货款 10100 元。"
来源 / 陕西都市快报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