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共同维护好新城空气质量和公共安全,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秦汉)工作部现对近期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方某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2025 年 1 月 15 日,正阳街道办工作人员在后沟村巡查检查时,发现村民方某家中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若干,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 200 元。
案例二:昌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6 时许,公安机关联合正阳街道办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检查时,发现昌某在兰池驿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 200 元。
案例三:贠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24 年 12 月 24 日 23 时 06 分,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秦汉)工作部执法人员巡查到秦宫七路时,发现有人在燃放烟花,现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机关。经核实,贠某抱有侥幸心理至秦汉新城辖区燃放烟花,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 200 元。
案例四:张某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 时许,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渭城街道摆旗寨村民房内存放 158 箱烟花爆竹,经民警调查,系该民房租客张某存放。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案例五:王某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2025 年 1 月 12 日,公安机关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渭城街道一商店内存放烟花爆竹十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近期,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持续保持烟花爆竹 " 打非治违 " 高压态势,联合辖区街道办、派出所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线上线下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检查,累计出动 256 人次,开展检查 49 次,排查点位 386 处,共查处非法经营点位 18 处,依法没收烟花爆竹 233 箱,行政拘留 4 人,行政处罚 6 人共 1300 元。
警示案例一
1 月 11 日,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联合励志东路派出所在大王街道东升批发部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5 箱,烟花爆竹由励志东路派出所现场没收,违法行为人赵某涛被励志东路派出所行政拘留 5 日。
警示案例二
1 月 15 日,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获悉一条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联合励志东路派出所在大王街道东城批仓库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88 箱,烟花爆竹由励志东路派出所现场没收,违法行为人周某被励志东路派出所行政拘留 7 日。
警示案例三
1 月 15 日,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联合励志东路派出所在创新港道科广场发现王某线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在其私家车后备箱查处烟花爆竹 6 余箱,并在其家中核查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3 余箱,烟花爆竹由励志东路派出所现场没收,违法行为人王某被励志东路派出所行政拘留 5 日。
警示案例四
1 月 15 日,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联合同文路派出所在钓台街道东张村纸活店现场核查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 30 余箱,烟花爆竹由同文路派出所现场没收,违法行为人师某利被同文路派出所行政拘留 5 日。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
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遭刑事处罚
广大市民
特别要警惕非法生产、销售
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发现此类不法行为
可拨打 12350(12345)举报
来源 /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秦汉)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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