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2 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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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部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西房金发【2025】2 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 58 岁、男 63 岁),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30 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 5 年。
02
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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