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监委近日消息,日前,经曲靖市委批准,曲靖市监委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余瑾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余瑾(资料图)
经查,余瑾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机关审判人员,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工作调动方面的利益提供帮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或实际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瑾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曲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曲靖市委批准,决定由曲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其母亲曾叮嘱
" 做个有良心的法官 "
2024 年 7 月 9 日,云南曲靖市监委发布消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余瑾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公开报道介绍,余瑾,女,汉族,宣威市人,1985 年 7 月出生,2007 年 12 月参加工作,2010 年 7 月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23 年 5 月 5 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免去余瑾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余瑾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2023 年 7 月 14 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余瑾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曲靖中院曾在材料中介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余瑾同志的收案数、结案数高居中院民事审判前列。期间主审一、二审民商事案件 1000 余件,参与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3200 余件。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荣获 " 先进个人 "" 办案标兵 " 等荣誉。2020 年被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她用一颗尽职尽责之心捍卫了当初选择法学的初衷,是一名 " 有信仰 "" 有担当 " 的年轻法官。
在曲靖中院另一篇报道中还有这样的介绍:法律是冰冷的,可法官是温热的。2007 年余瑾大学法学专业毕业顺利通过国家公务员(司法)招录考试,接到岗前培训通知的她将这消息告诉母亲时,老人家反复叮嘱," 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做个有良心的法官。"
来源:中国新闻网、法治时报、清风云南、澎湃新闻、新法治报等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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