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1-27
评论“刘亦菲有点微胖”,她被辞退!网友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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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你会说错话吗?

近日,

南京德基的一名柜姐

因评论 " 刘亦菲有点微胖 " 被辞退

引发热议。

有网友指出,该柜姐曾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时称赞网友 " 你穿的比刘亦菲好看 "" 其实刘亦菲有点微胖,所以你们穿也比她好看 ",且均以 "Lefame 南京德基 " 的显著标识账号发文。

1 月 19 日,品牌方发公告称其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Le Fame 拉飞姆 " 还发布了一则致歉信,因我司员工在个人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感遗憾和抱歉。在此向消费者及粉丝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此次事件也使我们深刻反思及认识到终端员工素养的重要性,我司将加强全体员工道德素养、职业修养、服务意识的培训及提升。

1 月 26 日,Le Fame 德基广场店的工作人员谈及柜姐因不当言论被辞退时表示," 那位柜姐肯定是没有恶意的,并没有想诋毁别人,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已经离职了。" 该工作人员补充,目前店铺为正常运营状态,店内服装款式齐全," 消费者可以像平时一样前来购买服装,毕竟我们店也不是刘亦菲开的。"

网友评论

有网友认为

这种行为

缺乏职业素养

有网友认为

重点是用了带品牌的账号

对品牌造成了影响

也有网友认为

这没必要

律师说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青表示,据《劳动法》规定,在 4 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杨青表示,本案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行为是否合法,着重要看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以及 " 安娜 " 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认定。

公开资料显示,女星刘亦菲出生于 1987 年 8 月,代表作有《天龙八部》《仙剑奇侠传 1》《神雕侠侣》《梦华录》《金粉世家》《去有风的地方》等。

来源:潮新闻 · 钱江晚报综合自九派新闻、红星新闻等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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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菲 劳动合同 杨青 南京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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