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5 日
渭南公安交警
通报 23 人因疲劳驾驶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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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已经结束,节后上班第一天,渭南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车出行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牢记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杜绝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做到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
在疲劳状态下驾驶十分危险
困倦时反应迟钝
判断能力下降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024 年 10 月 30 日,驾驶人张某驾驶陕 U1***5 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包茂高速公路(G65)西安至延安方向行驶至 747km 处时,车辆撞上前方同向车道内皖 H1***9(陕 K***U 挂)号重型半挂列车尾部,事故造成货车驾驶人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认定,驾驶人张某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之规定,根据张某的过错行为,其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安全提示
出行应合理规划好时间
休息好、慢慢开
切勿因赶路而忽视安全
安全才是最近的路
来源 / 渭南公安交警、陕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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