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2-10
长春一高2在读学生被判刑,法院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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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人了解到被告人父母因长期在外打工,对被告人的学习与生活状况不甚了解,疏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其错误思想和价值观,导致被告人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基本案情

案件被告人系一名高二在读学生,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已经报名 2025 年高考,且目前成绩较为优秀,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审判理念,净月法院合议庭结合其具体犯罪情节,决定对其判处拘役,缩短缓刑考验期至六个月,以便其考入大学后能在开学前完成社区矫正,开启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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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净月法院针对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管教不严、管教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告人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在以后的生活中定期陪伴子女进行家庭活动和开展深入谈心谈话,关注其心理健康,帮助被告人定期接受社区回访及学校跟踪家庭情况,尽早改过自新,重回正轨。

法官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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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长远发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净月法院将不断完善司法保护机制,延审司法服务职能,构建 " 家庭 - 学校 - 社会 - 政府 " 协同育人的体系,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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