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2-14
【东市西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西安怡康医药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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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以下简称 " 西安怡康医药 ")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 71024.37 元;对违规医保基金 71024.37 元处以 1 倍罚款 71024.37 元。

01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被依据相关条例处罚

根据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5 年 2 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索引号 2025-000346),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依据相关条例处罚,包括约谈负责人、责令改正、退回基金、处以罚款等。

当事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案由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处罚依据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立即改正;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 71024.37 元;对违规医保基金 71024.37 元处以 1 倍罚款 71024.37 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怡康医药存在以下三方面违法事实:

1. 超慢性病病种用药。将骨质疏松治疗药品鲑降钙素鼻喷雾剂纳入部分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患者的慢性病支付范围,涉及 19 人次,违规医保基金 14367 元;

2. 超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结算。将限有室性早搏诊断证据支付的参松养心胶囊纳入部分病种为脑血管病恢复期、各类恶性肿瘤等病种的慢性病报销范围,涉及 82 人次,违规医保基金 23574.32 元;将限华法林治疗控制不良或出血高危的非瓣膜性房颤、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患者;下肢关节置换手术患者使用的利伐沙班片纳入部分病种为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病恢复期等病种的慢性病报销范围,涉及 119 人次,违规医保基金 32986.23 元;

3. 超量销售。阿托伐他汀钙片销售数量大于处方数量,涉及 3 盒,违规医保基金 96.82 元。以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 71024.37 元。

02

曾因违规 " 刷卡 "

销售日用品被通报

其实,关于 " 西安怡康医药 " 的违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早在 2017 年,西安怡康医药曾因违规 " 刷卡 "5000 多万元被通报。2017 年,国家审计署发布的 2017 年第 1 号公告: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中披露,2014 年至 2015 年,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利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销售日用品等 5152.53 万元。

另外,根据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对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刷卡问题的通报 ",在 2016 年国家社保基金审计中,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致使西安市职工医保卡资金用于购买生活用品、食品和化妆品等非医疗支出 5001.38 万元。根据国家审计关于 " 对定点药店进行处理处罚 " 的决定,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经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其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扣除质量保证金 242.92 万元。

三、缓付三个月结算费用(2017 年 2 月 -2017 年 4 月)。

四、就国家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约谈。

五、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写出书面整改报告。

03

有门店超剂量配药

处方管理不规范被通报

此外,在 2024 年 10 月,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一份关于违反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通告中,也曾多次出现过 " 西安怡康医药 " 的名字。

根据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违反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通告(一),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潼中心广场店:超剂量配药;处方管理不规范;处方诊断与用药不符;超医保支付范围,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资金 26933.15 元。对该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照协议予以追回,责令限期整改,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潼万年路店:超剂量配药;处方管理不规范;处方诊断与用药不符;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资金 13827.96 元。对该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照协议予以追回,责令限期整改,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潼西大街店:超剂量配药,处方管理不规范,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审方,未按协议要求落实管理措施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资金 7369.24 元。对该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按照协议予以追回,责令限期整改,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西医保阎良罚处字〔2024〕第 222024001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阎良白云路店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 8809.86 元,并处一倍罚款,罚款金额 8809.86 元。

来源 / 东市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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