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2 月 17 日消息,新易盛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实控人高光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建信信托 - 金源家族信托单 - 信托 2 号(以下简称家族信托 2 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 新易盛 " 由高光荣实际决策。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1 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 2 号账户、高光荣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42% 的 " 新易盛 " 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0.42%,违法所得 9,498,554.64 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 2 号账户持有 " 新易盛 " 期间,未如实向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新易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上市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综合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949 万元,并处以 220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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