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属地 " 网络乱象 ",强化 " 自媒体 "" 网络主播 " 行为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榆林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 5 部门联合开展 " 网络乱象 " 专项整治行动。
一
整治重点
针对属地 " 自媒体 "" 网络主播 " 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从严处置。
(一)坚决打击 " 自媒体 " 发布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信息
1. 打击 " 自媒体 " 造谣传谣。一是散布涉本地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捏造灾难事故、案事件等谣言。二是针对发生的突发热点事件,发布耸人听闻的阴谋论、虚假信息。三是集纳旧闻旧事 " 冷饭热炒 ",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四是杜撰、歪曲历史,抹黑革命英雄。
2. 打击 " 自媒体 " 炮制有害信息。借民生领域热点话题,肆意谩骂诋毁、抹黑攻击,污名化特定地域、职业、群体等。炒作本地偶发的极端案事件、热点事件、灾难事故,散布偏激、歧视言论。
3. 打击 " 自媒体 " 恶意炒作。通过编发虚假不实新闻信息,使用与新闻信息内容严重不符的夸张标题,误导社会公众。在谣言、虚假信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实的情况下,仍搬运散播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为。
(二)坚决取缔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 " 自媒体 "
1. 取缔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的 " 自媒体 "。一是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名称信息中,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或者擅自使用 " 新闻 "" 报道 " 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开设账号、发布信息的。二是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理名称、误导公众的。
2. 取缔利用信息内容假冒仿冒的 " 自媒体 "。一是谎称、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亲友等爆料案事件线索细节等内容的。二是篡改、截取官方新闻发布会、通报等部分内容,制作发布假通报等信息的。三是在直播间或短视频背景中假借与电视新闻节目相同或相似布景的。
3. 取缔无资质假冒仿冒的 " 自媒体 "。一是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违规开展新闻采访、发布新闻信息的。二是冒充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领域专业人员,发布专业领域信息的。
(三)全面整治 " 自媒体 " 违规营利行为
1. 从严整治 " 自媒体 " 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针对热点事件,操纵矩阵账号散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在灾难或事故现场、热点事件发生地等场地开设直播、拍摄视频的。
2. 从严整治 " 自媒体 " 造热点博流量。一是在重大案事件发生后,以恶意揣测、散布阴谋论、关联集纳等方式挑动公众情绪。二是刻意选取高关注度话题,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言论。三是打造违背公序良俗的 " 励志网红 "、低俗人设等,哗众取宠收割流量。
3. 从严整治 " 自媒体 " 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一是哄骗、利诱老年人摆拍视频、开设直播。二是欺骗、引诱残障人士,通过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四)从严管控网络直播违法违规行为
1. 传播 " 软色情 " 信息。网络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以婚恋交友、线下陪玩、上门按摩等名义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联系方式,在评论区、粉丝群等板块发布色情低俗小说、动漫、网站链接等信息。
2. 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
3. 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过度渲染商品 " 功效 ",销售 " 三无 " 产品,误导坑害消费者。
(五)严格管理网络跟帖评论
1. 在评论区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谣言。
2. 在评论区谩骂攻击、恶意诋毁他人,对他人进行言语暴力和人身攻击。
3. 在评论区批量发布扩大矛盾、带节奏等内容,挑动群体对立、恶意引战攻击,实施网络暴力。
二
举报方式
现已开通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受理渠道,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属地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线索或证据。
举报受理方式
榆阳区
邮箱:181711433@qq.com
横山区
邮箱:hsqwwxb606@163.com
神木市
邮箱:smswxb@126.com
府谷县
邮箱:476927470@qq.com
定边县
邮箱:dbxwwxb@163.com
靖边县
邮箱:19991079595@163.com
绥德县
邮箱:imruqing@foxmail.com
米脂县
邮箱:mizhixinwen@126.com
佳 县
邮箱:1124208912@qq .com
吴堡县
邮箱:664161886@qq.com
清涧县
邮箱:931283019@qq.com
子洲县
邮箱:1083321592@qq.com
来源 /" 网信榆林 "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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