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2-26
【东市西市】申港证券陕西被出具警示函,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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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陕西证监局公告,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因在办理新三板开户业务时未能勤勉尽责,审慎核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材料,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01

未审慎核查投资者相关材料

被出具警示函

近日,陕西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在办理新三板开户业务时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该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成立于 2018 年。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证券分支机构证券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谈及券商被处罚情况,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

02

监管严格

去年来多家券商受处罚

实际上,去年以来已有多家券商被处罚。处罚原因涉及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存在违规行为等。

例如,2 月 14 日,渤海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渤海证券历史上担任的有关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办理终结。证监会认为,渤海证券在开展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566,037.74 元,并处以 1,698,113.22 元罚款。

今年 1 月,安徽证监局发布监管决定书,万和证券安徽分公司企业微信管理不当,部分外部人员被认证为分公司员工并建群荐股,反映出分公司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该分公司和时任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安徽证监局发布监管决定书称,华安证券合肥高新区证券营业部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营业部员工长期使用办公场所电脑进行代客理财下单操作的情况。该营业部和时任营业部负责人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纪业务的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是否规范也引起关注。

1 月,四川证监局公告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宏信证券存在多项投行业务内控问题,包括投行内控体系和制度不健全、利益冲突审查流程不完善、质控部门对投行项目尽调底稿把关不严、对投行内核部门的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以及投行项目材料及反馈意见报送的内控流程不规范等。四川证监局对宏信证券出具警示函。

03

压实 " 看门人 " 责任

保护投资者权益

从涉及的处罚措施来看,主要是相关券商在经纪业务、投行业务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谈及券商被处罚情况,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这体现了金融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合规性的严格要求和对投资者保护的重视。为证券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其他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适当性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

财经评论人士秋收分析,近年来,监管要求不断升级,对券商合规提出了新的要求,证券公司需要更加规范开展工作,更重要的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投入,确保流程规范。确保证券交易全流程都能贯彻落实相关规范。

近期,监管部门强调压实 " 看门人 " 责任,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有关方面提到,证券公司合规、诚信、专业、稳健发展,不断提升质量。依法合规、稳慎推进相关业务。

来源 / 东市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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