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 2 月 28 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吉金罚决字〔2025〕27-30 号 ) 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款 100 万元。
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司长城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
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总经理沈红对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时任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公司客户一部客户经理霍永月对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 5 万元。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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