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4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招引集聚一批无人机整机研发龙头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 5%给予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奖励。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适航取证,对生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的企业奖励 1000 万元;对生产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业奖励 500 万。支持开设低空货运航线,对经审批新开设低空无人机货运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轻小型无人机按照 30 元 / 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 300 万元;中大型无人机按照 90 元 / 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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