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 " 春焕南关 " 消费券发放方案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惠及百姓生活,南关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 稳增长、促消费 " 的决策部署,抢抓一季度消费旺季契机,努力实现 2025 年一季度经济工作 " 开门红 ",在限上贸易企业中开展 " 春焕南关 " 大型促销系列活动,发放消费券金额预计 300 万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内容形式
(一)发放时间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31 日,发完即止。
(二)消费券参与方式
手机定位于长春市的消费者,在指定的消费场所享受消费立减。通过抖音 APP 平台参与活动,可按照满减额度核销消费券,总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票券不可叠加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消费者可在抖音 APP 平台 - 进入南关区消费券活动专区,点击查看消费券剩余名额数量(抖音平台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三) 消费券金额设置
票券为满减券,面额分为 4 种:
超市类消费券:面额 20 元(满 120 元减 20 元),共发放 2.5 万张,共 50 万元;
家电黄金类消费券:面额 100 元(满 1200 元减 100 元),共发放 4000 张,共 40 万元;
百货类消费券:面额 100 元(满 600 元减 100 元),发放 1.5 万张,共 150 万元;
餐饮类消费券(三类):面额 100 元(满 500 元减 100 元),发放 1000 张,共 10 万元;面额 50 元(满 300 元减 50 元),发放 4000 张,共 20 万元;面额 20 元(满 150 元减 20 元),发放 1.5 万张,共 30 万元,合计 60 万元。
二、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仅在指定商家消费可享受补贴(商家名单附后)。
(二)消费券活动时间为:自活动开始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三)消费券不能用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四)退货规则:1. 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2. 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获得。
三、资金执行方式
使用区财政拨付的 300 万元消费券资金进行发放。
四、活动组织
(一)南关区商务局负责本次消费券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确定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并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平台、媒体做好活动各项工作。
(二)参与活动的商贸企业应配合政府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工作,积极宣传,同时要拿出本企业在活动期间的优惠折让措施,扩大优惠力度。
(三)南关区政府指定的媒体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各媒体资源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宣传报道。
来源: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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