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快报 03-14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预付式消费可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利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钛媒体 App 3 月 14 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预付式消费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部分商家存在过度劝诱,甚至欺诈营销等行为。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旨在规制商家的不良行为,引导商家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来吸引消费者。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同时为防止消费者滥用无理由退款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条件是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未 " 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 "。如果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说明其对商品或者服务已有充分了解,就不能七日无理由退款。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