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3 月 14 日消息,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公布之日前,法院已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无需适用本指引第七条转增比例限制及第八条股份定价相关规定。
钛媒体 App 3 月 14 日消息,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指引公布之日前,法院已裁定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无需适用本指引第七条转增比例限制及第八条股份定价相关规定。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