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3 月 21 日消息,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 条内容。《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 20 万元提高至 30 万元。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 5 年延长至不超过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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