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陕西)通报
陕西 3 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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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红缨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碑卫医罚〔2025〕4 号)显示,西安碑林红缨医院有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为患者开展人体体外血脂分离术(血浆置换治疗)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西安雁塔仁济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雁市监处罚〔2025〕41 号)显示,西安雁塔仁济医院存在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违法购进的 13 瓶药品并罚款人民币 220000 元。
安康市中心医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卫医罚〔2025〕第 001 号)显示,安康市中心医院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安康市中心医院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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