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12 岁女孩被强奸案有新进展。2024 年 10 月,女孩叔叔武飞(化名)通过刑事自诉渠道向检察院控告公安机关负责该案的相关办案人员犯渎职罪。新京报记者从武飞处获悉,3 月 21 日,临夏州人民检察院出具不立案通知书,认为被控告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
2021 年 7 月,临夏 12 岁女孩小慧(化名)被三人强奸。2023 年 6 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4 名被告人犯强奸罪,刑期六年到十五年不等,共赔偿小慧精神抚慰金、医药费等 12.6 万元。
新京报此前报道,在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下达两个月后,小慧起诉了涉案的 3 家宾馆,每家索赔 35 万元。2024 年 5 月 27 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3 家宾馆未按规定进行旅客信息登记,致使原告顺利入住被告公寓,受到侵害,各自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5000 元。
武飞告诉新京报记者,2021 年 8 月,小慧亲属在发现其被强奸后报案,临夏市公安局就小慧被强奸一案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称 " 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 "。此后,武飞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他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2022 年初,公安机关重新对该案立案侦查,后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2022 年 4 月, 武飞被告知,检察院对两名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武飞不服结果,向有关部门举报。2023 年 4 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小慧被 4 名成年男子强奸一案。
该案一审审判长、临夏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琰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2 年 5 月,临夏州市检察、公安机关 12 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被问责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8 人(同时组织处理 2 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 6 人。
来源:新京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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