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7 日,惠誉常青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Lianyungang Port Group Co., Ltd.,简称 " 连云港港口集团 ")的可持续融资框架提供了第二方意见。惠誉常青认为,该框架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社会责任债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债券指引》,以及贷款市场协会(LMA)、银团贷款与交易协会(LSTA)和亚太贷款市场协会(APLMA)联合发布的《绿色贷款原则》和《社会责任贷款原则》。惠誉常青评定连云港港口集团的可持续融资框架为 " 良好 "。
连云港港口集团是一家负责运营连云港港的国有企业。连云港港是中国东海岸 11 个国家级国际枢纽港口之一。该港口在中国 " 一带一路 " 倡议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重要纽带。
该框架列出了募集资金支持的四类合格项目:三类绿色项目(能效提升、污染防治以及清洁交通)和一类社会项目(粮食安全)。连云港港口集团预计将把约 70% 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30% 用于社会项目。该公司的示范项目包括连云港国际汽车绿色智能物流中心、气膜仓库、电动拖船和连云港国际粮食集散中心。
惠誉常青认为,连云港港口的合格绿色项目将对缓解气候变化、提高能源效率和防治污染做出重大环境贡献,而合格社会项目将对加强粮食安全做出积极社会贡献。
惠誉常青认为,连云港港口集团的项目评估和遴选管理符合可持续融资原则。该公司管理募集资金的方法亦符合标准市场惯例,包括虚拟隔离和以短期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形式持有未分配资金。
连云港港口集团承诺在资金全额分配前每年披露资金分配情况及影响报告,发生重大变化时亦会做相关披露,惠誉常青对此持积极看法。不过,该公司并未明确列示影响指标,也未承诺在债券发行后进行符合市场最佳实践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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