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6 日,*ST 金科(000656.SZ)发布公告,金科控股及黄红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权益变动未及时披露、强制过户风险隐瞒不报,合计被罚 360 万元。
经查明,金科控股、黄红云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2022 年 1 月 15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披露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淘文化)、陶虹遐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与金科控股、黄红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金科控股和黄红云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变动比例超过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金科控股、黄红云、虹淘文化与陶虹遐应及时报告和公告。金科控股、黄红云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向金科股份提交权益变动报告资料,直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披露不再持有虹淘文化、陶虹遐股份表决权份额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金科控股持有金科股份 38683.61 万股,其中质押 13019 万股,质押股份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 4.61%。黄红云持有金科股份 58648.73 万股,其中质押 45452.23 万股,质押股份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 8.51%。金科控股、黄红云合计持有金科股份股票被质押数量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 13.12%。金科控股和黄红云在证券公司提前明确告知所持股份存在强制平仓风险并提示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未按规定披露所持股份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证监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金科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二)对黄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其中对黄红云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黄红云作为金科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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