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4 月 28 日消息,发生在去年 12 月 22 日的 " 上海地铁 11 号线遭外部塔吊施工侵入 " 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调查结果。
经调查认定,上海嘉定沪嘉高速 - 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项目,"12 · 22" 较大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违反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组织作业而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市沪嘉高速 - 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施工 2 标项目内,上海绿地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匝道小箱梁吊装作业过程中,一台履带起重机主臂倒伏侵入轨道交通 11 号线区间,导致运营的轨道交通 11 号线一列车车头局部受损并紧急制停,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831 万元。
经调查组调查,小箱梁吊装作业起重机选型、机位与方案不一致,双机抬吊作业过程中协同性差,260t 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标、超载,在执行回转、行走等动作时未采取有效限制各种不均衡措施,产生超出设计标准和设备实际承载能力的侧向力,造成 260t 履带起重机回转平台立板断裂、起重臂侧向倒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相关原因如下:
1. 吊装作业两台起重机机位及 260t 履带起重机选型与方案不一致。
260t 履带起重机未按施工方案选用 SCC2600A 型而用 SCC2600A-2 型,造成选定工况下的额定载荷能力降低 33.8 吨。未按施工方案放置两台起重机的位置,降低了双机抬吊作业的可靠性。
2.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未严格做到协调同步。
吊装作业开始至事故发生 25 分钟内,320t 起重机基本无协调配合动作,260t 起重机多次独自回转与行走,抬吊作业未能做到协调同步,致使作业过程中产生了超标的侧向力。
3. 260t 履带起重机存在水平度超标、超载情况。
作业过程中大部分时间(包括事发时),260t 履带起重机水平度超过规定值,导致实际起重能力的下降;起重机实际载荷多次超过额定载荷,最大值严重超过了双机抬吊作业单台起重机额定载荷规定。
此外,事故调查组建议司法机关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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