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挂牌督办 7 起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规定,将 7 起案件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顺市关岭自治县普利长田光伏电站项目违法占地案
2024 年 3 月,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未经有权部门批准,通过村委会协调使用贵州大肥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关岭自治县沙营镇前进村的养殖育肥服务基地(2021 年 7 月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作为普利长田光伏电站项目光伏材料的堆放场地,占地面积 5.49 亩(耕地 5.49 亩)。
2024 年 8 月,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调查。同月,该公司移出堆放的光伏材料,恢复土地原状,经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沙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委监委追究责任,责成贵州省大肥牛公司将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按照用途及时投入使用。
二、黔西南州晴隆县中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3 年 9 月,中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占用晴隆县东观街道光辉村五组集体土地 6.95 亩(耕地 4.12 亩)建设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2024 年 2 月,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进行制止,并督促中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2024 年 8 月,中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恢复违法占用的土地,经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东观街道办事处等联合验收。验收后土地已退还属地村民委员会。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因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作出检查。
三、六盘水盘州市安盘高速项目(盘州段)施工单位违法占地案
2024 年 2 月,安盘高速项目(盘州段)8 标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已申请临时用地但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盘州市普古乡天桥村集体土地 9.1 亩(耕地 2.46 亩)作为堆料场;项目 10 标施工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已申请临时用地但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盘州市鸡场坪镇石头河村集体土地 3.71 亩(耕地 3.71 亩)作为弃土场;安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 标项目部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盘州市盘关镇海坝村集体土地 7.1 亩(耕地 3.95 亩)作为弃土场。
2024 年 7 月,位于天桥村的堆料场、石头河村弃土场用地获得临时用地批准手续。安盘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 标项目部恢复了海坝村弃土场用地,2024 年 7 月经盘州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联合验收。盘州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4 年 8 月立案调查,2024 年 9 月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追究责任,项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受到警告等处分。
四、黔东南州黄平县人民政府违法批地实施 S308 黄平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案
2017 年至 2018 年 12 月,黄平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批准征收谷陇镇、新州镇土地用于建设 S308 黄平县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征收土地 1369.5 亩。该项目于 2018 年 3 月动工,2020 年 9 月部分建成,其余部分停工。2023 年 7 月,项目复工建设,2024 年 9 月建成。经现场勘测,实际占用土地 384.36 亩(耕地 103.0065 亩)。
2025 年 2 月,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对黄平县人民政府违法批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黄平县人民政府废止了涉及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相关文件内容,将违法征收的土地退还村民委员会。2025 年 3 月,S308 黄平谷陇至东坡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依法获批。
五、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违法批地建设王安寨乡村公路工程项目案
2018 年,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召开会议、印发相关文件,违法批准征收黄果树镇安庄村、王安村等村集体土地用于安庄坡至王安寨乡村公路建设,实际征收土地 49.31 亩(其中耕地 40.29 亩)。2024 年 5 月,该公路动工建设,经现场勘测,实际占地 22.1 亩(耕地 16.3 亩)。
2024 年 11 月,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对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违法批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撤销涉及违法批准征收土地的相关会议纪要内容和文件,将违法征收的土地退还所属村民委员会。2025 年 1 月,安庄坡至王安寨乡村公路项目建设用地依法获批。
六、黔南州瓮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9 年 12 月,瓮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瓮安县天文镇天文社区、江界河镇龙塘村集体土地 546.37 亩(耕地 279.24 亩)建设 S205 江界河至天文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
2020 年 8 月,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对瓮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责令退还土地、罚款的处罚,并将相关人员移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该项目于 2020 年停工。2023 年 10 月,项目在未获批建设用地的情况下继续施工建设。2024 年 10 月,瓮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恢复了违法占用的堆土场等部分土地。2024 年 10 月,黔南州人民政府对瓮安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瓮安县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全县通报批评,县自然资源局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2025 年 1 月,该项目建设用地依法获批。
七、遵义市正安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2 年,正安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正安县瑞濠街道解放社区居委会土地 14.4 亩(耕地 5.84 亩)建设移民新区路网工程。2023 年 10 月,正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正安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责令退还土地、罚款的处罚。当事人于 2023 年 10 月履行了处罚决定。2023 年 12 月项目获批建设用地 9.74 亩。2024 年 4 月,正安县自然资源局发现正安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违法占用瑞濠街道解放社区居委会土地 8.75 亩继续实施移民新区路网工程建设。2024 年 4 月,正安县自然资源局对正安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的违法用地行为作出责令退还土地、罚款的行政处罚。正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人员开展问责调查。现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移民新区路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 2025 年 2 月依法获批。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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