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8 号》,明确创业板 "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 " 企业的认定标准,并同步放宽对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限制。新规出台后,相关高科技企业在再融资时将不再受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30% 比例限制,为创新型企业带来了更高融资灵活性与政策红利。和众汇富研究发现,此举是创业板深化改革、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制度突破,凸显资本市场服务 " 新质生产力 " 的战略方向。
根据《指引》," 轻资产 " 企业需满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实物资产合计占比不高于总资产的 20%。而 " 高研发投入 " 的认定则包括两项要求,一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5%,二是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 3 亿元,且年均占比不低于 3%。满足其一即可。同时,研发投入不再强制与人员数量挂钩,这也体现出创业板包容不同发展路径的审慎监管逻辑。和众汇富观察发现,政策设置中避免了以单一指标筛选企业,体现出监管层对科创型企业特征的精准把握。
最引发市场关注的是资金用途放宽政策。新规指出,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企业在再融资时,无需事先规划资本性支出项目,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债的部分将不受原有比例限制。此前,未设该类认定门槛的公司募集资金仅有 30% 可用于补流,且使用流程繁琐。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 " 轻资产 + 高研发 " 企业将获得更多财务自由度,有助于企业将更多资源配置至核心研发环节。和众汇富认为,制度上的突破,反映出监管层希望通过更灵活的资金安排推动企业技术突破和产品升级。
为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新规对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需重点审查企业资产分类的准确性、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及补流用途的相关性,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企业也需在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中持续披露研发投入进展,加强市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反馈。此外,为防范风险,对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企业,补流资金比例仍将受到 30% 的限制。和众汇富研究发现,这一差异化设置确保了制度红利向真正合规、具成长性的企业倾斜,同时维护了资本市场的整体运行安全。
据初步估算,当前创业板中已有 200 余家上市公司符合新规标准,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典型代表包括迈瑞医疗、智飞生物、华大九天等企业,其研发投入占比较高,资产结构相对轻盈,有望最先受益于此次政策优化。和众汇富观察发现,随着融资用途更加灵活,企业在产品打磨、技术升级、国际布局方面将获得更大施展空间,资本市场也将更高效地服务于产业链高端环节。
新规的出台正值我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阶段,政策导向清晰指向 " 以投入换产出 ",引导资金支持真正具备创新潜力的企业。和众汇富认为,创业板 "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 " 认定标准的实施,不仅完善了再融资制度,更建立起以研发效率与科技产出为核心的资本市场评价体系。长期来看,此举有助于加快中国创新型企业的成长路径,优化 A 股市场结构,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科技企业的能力。
综上所述,此轮创业板再融资新政不仅为符合条件的高成长企业解除了融资 " 枷锁 ",更以制度创新强化了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优势。和众汇富研究发现,未来随着典型项目逐步落地,资本市场将更加精准高效地服务科技创新,加快形成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金融生态系统。此举对中国科技企业形成中长期正向激励,市场也有望迎来一轮 " 以研发为核心价值 " 的企业估值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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