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7 月 4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近日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开出了多张罚单。
罚单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账户管理规定、商户管理规定、占压财政资金、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319.2 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87.45 元。
此外,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张某伟和总会计师徐某文,因对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 2.5 万元和 1.5 万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