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 ( 300637.SZ )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对火灾事故后的整改,经专家现场核验与属地安监部门批准,准许江西扬帆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恢复生产。同时,江西扬帆及其法定代表人余立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分别被处以 5 万元和 4 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完成罚款缴纳。预计此次火灾事故实际造成的损失将对 2025 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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