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给予高武追记三等功的决定:
2025 年 5 月 1 日,刘某(男,8 岁)在浙江省永嘉县沙头镇石柱村楠溪江边游玩时不慎滑落江中,高武发现后,不顾个人安危入水施救落水者,但因水流湍急,体力消耗巨大,最终力竭。后两人被救生员营救上岸,刘某成功获救,而高武被救上岸时已陷入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英勇牺牲。高武面对突发险情,不畏艰险,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开展施救,充分体现了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事迹突出。
为树立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 36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追记高武个人三等功一次。
高武(资料图)
据报道,高武为江西鄱阳人,武警退役,生前系温州鄱阳商会副会长、中保恒杰保安集团法人代表,育有一子一女。事发当日,他与家人在温州市楠溪江阿青烧烤露营地游玩。看到男孩落水后,高武第一时间下水救人。高武用身体托举孩子、为其争取呼吸空间,坚持至救生员到达,最终因体力耗尽未能生还。
5 月 7 日,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资料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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