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元团购的海鲜套餐,到店后账单却是 2297 元 …… 近日,广东汕头南澳岛一家海鲜店被指 " 宰客 ",引发热议。一游客发布视频称,店员听到他们说的是四川话,就以团购是冻品为由让其去缸里点新鲜的,却未告知价格。视频曝光后,不少人晒出类似经历,当地居民更是直言,这家店此前曾多次因宰客被投诉,随后换了店名继续营业。对此,汕头市南澳县旅游工作委员会发布通告,涉事餐厅涉嫌违规,已第一时间依法立案查封。
一张 " 天价账单 ",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表面上背刺的是消费者,实际更透支了南澳岛作为热门旅游城市的口碑。我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经营者有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的义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则依法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海鲜的价格可以随着市场行情浮动,但法治的标尺不容个别商家任意扭曲。
如今,各地旅游消费热势如潮,宰客、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当地旅游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确保文旅经济长久健康发展。查封只是第一步,对于商家 " 宰客 " 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强化监管、严惩不贷,让 " 明码标价 " 成为铁规,让 " 换马甲 " 逃避监管者无处遁形。消费者们也要增强法治意识,遭遇 " 宰客 " 时注意留存证据,积极举报维权。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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