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7 日,宁波能源发布公告,宣布拟与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浙江海风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日月股份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电缆 ")共同出资 12 亿元设立项目公司——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象山基地项目。
根据公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人民币,其中宁波能源认缴注册资本金 2.4 亿元,占比 20%;浙江海风作为控股股东出资 8.76 亿元,占比 73%;日月股份和东方电缆分别出资 6000 万元和 2400 万元,占比 5% 和 2%。本次投资不纳入宁波能源合并报表范围。
宁波能源表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布局深远海风电母港项目,可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发挥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 尽管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认为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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