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2 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3 号)有关规定及《铜川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 版)》《铜川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 版)》约定内容,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决定解除、中止 8 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 1: 铜川市 2025 年第二季度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附件 2: 铜川市 2025 年第二季度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5 年 7 月 7 日
来源 / 铜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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