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9 日,*ST 金科公告,公司已收到管理人通知,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已到账。
根据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60 日内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其中,上海品器联合体等 3 家产业投资人支付 7.56 亿元,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25 家财务投资人支付 18.72 亿元,合计 26.28 亿元重整投资款已全部到账。
金科地产表示,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是重整计划执行的核心工作之一,将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将有序推进后续工作,提升债权清偿率和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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