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7 月 12 日消息,昨日晚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了舆论热议的 " 蛤蟆汤 " 视频拟被罚 45 万元情况说明。
原文如下:
7 月 11 日,网传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 " 违法广告 ",并面临高额处罚。兰山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2025 年 2 月 15 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
3 月 17 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 3 月 24 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3 月 27 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
5 月 12 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该案执法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
此前,在 7 月 11 日,山东临沂一女士向媒体反映,称她因随手拍摄的一段菜品短视频,被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 " 涉嫌违反广告法 ",且拒绝配合调查,被罚款 45 万元。
该女士告诉媒体,她拿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5 天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但市场监管局一直没有回应,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市场监管局的依据可能是 " 蛤蟆 " 一词,但蛤蟆在其老家可能会代指青蛙、牛蛙、蟾蜍,具有一定的歧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视频平台上,临沂当地的餐馆及食客也频频晒出 " 蛤蟆汤 " 这道当地特色菜品。
山东本地媒体也曾报道,当地已有规模化的蟾蜍养殖,有农户通过养殖蟾蜍发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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