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预采取失信执行措施公告(第一期),详情如下:
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营造惩戒失信、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创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社会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对以下 14 名被执行人发布预失信名单公告,告知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积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逾期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
一、(2024)吉 0104 执 1685 号
被执行人:宋其云
身份证号:410481198503123516
住址:长春市朝阳区桦甸街华宇小区
案件标的:446670 元
二、(2025)吉 0104 执 458 号
被执行人:丁立田
身份证号:220221197411030534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宽平大路 1166 号四合名居
案件标的:60650 元
三、(2025)吉 0104 执 457 号
被执行人:邢乐
身份证号:220724199602155810
住址:吉林省扶余市
三井子镇庆丰村 4 社
案件标的:5025 元
四、(2025)吉 0104 执恢 15 号
被执行人:高平
身份证号:220104197010200334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市清和街道
德惠路委 323 组建设街 8-5 号
标的:4521800 元
五、(2025)吉 0104 执 181 号
被执行人:耿晓晶
身份证号:220111197102281227
住址:住长春市朝阳区太阳现代居
标的:1008130.09 元
六、(2020)吉 0104 执 391 号
被执行人:王平
身份证号:222303196409270213
住址:长春市朝阳区金碧家园
案件标的:3000000 元
七、(2021)吉 0104 执恢 363 号
被执行人:刘春京
身份证号:22010419630101801X
住址:长春市中海水岸馨都
案件标的:300000 元
八、(2023)吉 0104 执恢 215 号
被执行人:张淑华
身份证号 220102196004031821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新小区
案件标的:433236 元
九、(2020)吉 0104 执恢 173 号
被执行人:韩春燕
身份证号:220104197603185029
住址:长春市净月区远洋戛纳小镇
案件标的:1046200 元
十、(2018)吉 0104 执 1881 号
被执行人:王萌
身份证号 220106198212280229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奥新东区
案件标的:508800 元
十一、(2025)吉 0104 执 1422 号
被执行人:邹本正
身份证号:220104199805122615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清和街道云鹤街委 17 组
案件标的:95013 元
十二、(2025)吉 0104 执 1050 号
被执行人:夏文军
身份证号:220105198111180417
住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亚泰樱花苑
案件标的:102068 元
十三、(2025)吉 0104 执 173 号
被执行人:刘一霖
身份证号:220106199006190817
住址: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 2 委 3 组
案件标的:554650 元
十四、(2025)吉 0104 执 75 号
被执行人:崔鹏龙
身份证号:220182198102104917
住址:长春市宽城区南广街道南广场 301 组
案件标的:1248498 元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