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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3 日晚间,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ST 苏吴 ",600200.SH)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拟被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事实上,近期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据 IPO 日报不完全统计,不考虑已经确认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如普利制药、锦州港等),截至 7 月 13 日,包括 *ST 苏吴在内,还有 5 家上市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AI 制图
连续 4 年财务造假
具体来看,今年 2 月 26 日,*ST 苏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5 月 14 日晚,该公司又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 苏吴被认定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20 年— 2023 年期间,公司通过多家关联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4.95 亿元、4.69 亿元、4.31 亿元和 3.77 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26.46%、26.39%、21.26% 和 16.8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1458.27 万元、2027.12 万元、1992.42 万元、2121.9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2.89%、51.65%、26.42% 和 29.81%。
同时,*ST 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但未在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截至 2020 年末至 2023 年末,*ST 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 1.27 亿元、13.93 亿元、15.43 亿元和 16.93 亿元,占当期披露的净资产的 6.88%、74.20%、84.60% 和 96.09%。
此外,*ST 苏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 年 2 月,*ST 苏吴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支配 *ST 苏吴行为,成为 *ST 苏吴实际控制人。*ST 苏吴 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证监会对 *ST 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0 万元罚款,以及其他高管不同金额的罚款和警告。
由于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将触及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强退风险
除了 *ST 苏吴,*ST 紫天 ( 300280.SZ ) 、元道通信 ( 301139.SZ ) 、*ST 元成 ( 603388.SH ) 、*ST 广道(839680.BJ)也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其中,*ST 紫天和 *ST 广道已经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ST 紫天已经收到了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 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2499275347.89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63.53%。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 广道 2018 年至 2024 年上半年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8 年至 2023 年,*ST 广道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1.43 亿元、1.92 亿元、2.23 亿元、2.49 亿元、3.04 亿元、2.83 亿元,2024 年上半年虚增 7164.61 万元,虚增比例最高达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 99.39%。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认定情况,*ST 广道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而元道通信和 *ST 元成则是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目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元道通信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 元成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也同步被立案。
24 家锁定退市
IPO 日报不完全统计发现,2025 年以来,包括一家 B 股公司在内,已有 20 家公司完成退市。其中,六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六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三家公司为触及市值退市、两家公司为主动申请退市、两家公司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家公司则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
据 IPO 日报不完全统计,截至 7 月 13 日,不考虑已经退市的公司,有 4 家上市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已经或者即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分别是 *ST 中程、*ST 锦港、*ST 恒立、*ST 九有。
从退市原因来看,上述 4 家锁定退市的公司,两家是触及重大违法退市,两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
也就是说,2025 年,已有 24 家公司锁定退市结局。
其中,六家公司触及面值退市、三家公司为触及市值退市、两家公司为主动申请退市、四家公司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一家公司则是被吸收合并而退市、八家是触及财务类退市。
整体来看,交易类退市和财务类退市为主要退市原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也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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