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7 月 1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金管罚决字〔2025〕9 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因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阳泉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罚款。阳金管罚决字〔2025〕10 号显示,因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施占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处 3 万元罚款。阳金管罚决字〔2025〕11 号显示,因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梁晓磊(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盂县支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并处 1 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1 月 06 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滨河世纪城半山商务楼 8 层 801 室、803 室、809 室,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570 条,周边风险 7672 条,历史风险 178 条,预警提醒 3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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