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查获进境旅客携带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2 支。
当日,一名旅客从深圳湾口岸进境,经过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机检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查验,海关关员在其行李内查获疑似枪支 2 支。后经专业机构鉴定,2 支疑似枪支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
海关提醒:国家对枪支有严格的管制制度。根据海关总署令第 4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都是禁止进出境物品。
来源:海关发布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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