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 ( 601619.SH ) 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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