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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调整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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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来留长就业创业,长春市对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原有政策一分为二,还重新明确了申报时间、受益人群、补贴标准等细节。

今年,长春市将 " 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 " 调整为 " 就业生活补贴 " 和 " 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 两项。首先,两项政策针对人群不同," 就业生活补贴 " 主要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就业及基层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就业创业租房补贴 " 主要针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其次,补贴标准不完全相同,两项政策均享受博士研究生每月 25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 1500 元、本科生每月 1000 元的 " 基础部分 " 补贴,其中," 就业生活补贴 " 除基础部分外,符合条件的还享受增发部分。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青年人才服务处副处长 黄克峰:针对驻长国家级科研院所和 " 双一流 " 建设高校,或由符合长春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引进的,且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800 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500 元、重点院校的本科生每人每月 300 元的补贴给予增发。

据了解,政策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申报渠道可以通过 " 灵动长春 " 小程序—— " 政策直达 " 平台中的 " 大学生政策专区 " 进行申请。

来源:长春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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