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7 月 21 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显示,同德化工于近日知悉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同德科创 ")四个银行账户。其中,两个账户为基本户,两个账户为一般户。
据了解,此番冻结是因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华通租赁 ")合同纠纷,华通租赁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本事项,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德化工表示,公司已与华通租赁积极协商和解,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妥善处理双方纠纷,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至正常状态。
同德化工称,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银行账户合计被冻结资金人民币 1091.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5.82%。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8 亿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1531.45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保持正向流入,具备良好的现金流保障。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7.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20.04 亿元,资产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被冻结的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公司日常资金结算及安排正常有序,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
同德化工强调,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因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目前持续正向经营现金流状况,以及资产结构和资金安排,公司认为上述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稳定。公司认为,本次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稳定。同时,本次冻结不涉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 "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的情形。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 12 月 9 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收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的公告》。
因同德化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一、对同德化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的罚款;二、对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的罚款;三、对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四、对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4 年 1 月 29 日收盘时持有同德化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同德化工参与招投标项目 15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1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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